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願、公平、公開、公正、競争、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數量
本次共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30名。
三、招聘資格和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3、品德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遵守用人單位管理制度,服從工作安排;6、具體招聘單位、招聘數量、學曆、年齡及專業要求等符合(附件1)要求;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3、五年内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4、在職在編人員,現在崗、未辭職的編外人事代理人員;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驿城區人社局負責組織、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具體實施,通過公開招聘的形式進行,包括信息發布、報名、考試(筆試、面試)、體檢、選崗及簽訂勞動合同等五個程序。由驿城區政府辦等用人單位和驿城區紀委監察委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指導和監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公衆号(新錦程投資控股集團)、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官網(新錦程集團/)等網站上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人員的相關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17--19日。
報考者于2020年9月17--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駐馬店市驿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二樓大廳(中華路與風光路交叉口西北角)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2020年驿城區政府辦等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報名咨詢電話:0396-2920016 2920396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于報名當天現場進行,由招聘組織方專人負責。報考人員報名前需辦理《就業創業證》,報名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就業創業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學曆或學籍驗證報告一份(學信網查詢并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紅底彩照4張。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本次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弄虛作假的,查實後按違紀違規行為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3、領取準考證
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請于2020年9月21日8︰00--18︰00到駐馬店市驿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二樓大廳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彙總考試總成績,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2020年9月22日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公布的為準。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統一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按照崗位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生可于2020年9月24日通過駐馬店人才信息網查詢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2020年9月25日(8:00—18:00)在駐馬店市驿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二樓大廳領取面試通知單。
2.面試。2020年9月26日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後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3.考生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2020年9月27日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站公布。
(四)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體檢對象,達不到1︰1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入體檢。體檢出現不合格或有棄權人員時,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标準參照《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國人廳發〔2007〕37号)執行。體檢時間:2020年9月30日。
(五)選崗及簽訂勞動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拟聘用人員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參加選崗,随後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按用人單位意見派送至用人單位工作。
六、崗位待遇
(一)聘用人員待遇分為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兩部分。第一年基本工資标準為大專生(含退役士兵)2200元/月、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2400元/月(均含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部分),今後基本工資随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變動而提高;工齡工資标準從錄取人員在服務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每月增加100元工齡工資。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用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
(三)聘用人員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1年1簽),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滿後,根據用人單位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若解除或終止,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應提前30日報區人社部門備案。
(四)聘用人員服務期間,享受驿城區政府購買服務規定的職工休息休假權利。
(五)聘用人員服務期間,有創業意願的,可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按照我省有關政策規定給予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等創業扶持。
七、監督管理
(一)用人單位負責錄取人員的日常考勤、年度考評和監督管理工作,對招聘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聘用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将有關人員退回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并停止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用人單位決定不再使用的;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5、全年無故曠工超過3天或1年内累計請事假超過30天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年度考評不合格的;8、其它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八、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駐馬店市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驿城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驿城區政府辦等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docx
附件2:2020年驿城區政府辦等單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