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2018年度勞務派遣
服務項目預選采購的通知
深府購﹝2016﹞5号
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
市本級2016-2018年度勞務派遣服務預選供應商招标工作已完成,為做好本輪勞務派遣服務項目的政府采購實施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适用範圍和實施規則
(一)适用範圍。
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财政性資金且預算金額達到當年我市本級集中采購限額标準的勞務派遣服務項目實施預選采購。以資格招标方式采購的勞務派遣服務項目實施公開招标采購。
(二)預選實施規則。
1.集中采購限額标準以上至 500萬元以下的項目。
預算金額達到當年集中采購限額标準以上至 500萬元以下的項目,不用編列政府采購計劃,已編列政府采購計劃的,采購方式選擇“自行采購”,由采購人在勞務派遣服務預選供應商範圍内自主擇優選擇。
2.預算金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或者是管理費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
預算金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或者是管理費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要編列政府采購計劃,在預選供應商範圍内實施競價采購:
(1)采購公示。在深圳政府采購網發布項目公告,公布财政預算及采購需求,項目公告時間不少于7天,采購結果公告時間不少于3天。(2)預選供應商報名。采購人可從預選供應商庫中推薦不多于2家供應商參與網上競價,其餘預選供應商均可在公示期内進行投标響應,系統自動在投标響應的預選供應商中抽取5家(響應不足5家的則全部抽中,不再補抽)參與網上競價。(3)定标方法。采用“N+2”成交法定标:即由集中采購機構按照“N+2”的數量确定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範圍(N為成交供應商數量),以采購結果确認通知書形式分别列示供應商名稱和報價發給采購單位,由采購單位按所要求的成交供應商數量選擇成交供應商,并分别說明不選擇其它供應商的理由(選擇最低價者不需說明),由行政首長在該通知書上簽字,采購單位蓋章确認後,再送回集中采購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
二、關于預選執行期限
勞務派遣服務預選采購執行期為24個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三、關于實施要求
(一)各單位預選采購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要切實加強經費支出和審批管理。
(二)嚴格簽訂并報備采購合同,及時反饋預選供應商的履約情況,以便加強對預選供應商的管理。
(三)不得擅自規避适用範圍、改變操作方法,随意提高采購标準,提出超越預選供應商采購範圍的其它要求。
(四)勞務派遣服務類預選供應商25家,預選供應商名單請詳見附件或登陸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ww.cgzx.sz.gov.cn,首頁=>專項服務=>面向采購人的服務=>預選供應商欄目)。違反預選供應商承諾被取消預選供應商資格的供應商名單也将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及時更新。
(五)在操作執行中,如有疑問或建議,可及時咨詢和反應。咨詢及網絡技術支持電話83948100、83948102、83938544。
四、關于監督檢查
深圳市财政委員會、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将對預選供應商采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接受社會監督,各單位在執行中,如發現有違規行為,可向深圳市财政委員會或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反映,電話:83938747(市财政委員會); 83938549(市政府采購中心)。
五、其它事宜
(一)在實施預選采購過程中,若有新方案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項,相關預選采購項目将适時變更或終止。
(二)各區(新區)财政部門、政府采購中心可根據實際需要參照适用本輪預選采購方式。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員會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