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願、公平、公開、公正、競争、擇優”的原則,通過向人力資源機構即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購買服務方式實施,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單位編制。
二、招聘計劃
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資格和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同時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曆條件、專業條件、年齡條件(詳見附件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調查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學曆報考;
5、國家和省、市另外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通過公開招聘的形式進行,包括信息發布、報名、考試(筆試、面試)、體檢、公示、簽訂勞動合同六個程序。駐馬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指導和監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2020年8 月 2 日在新錦程集團(/about/)、新錦程投資控股集團公衆号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
考試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公布的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以電話形式通知報名者,請各位考生保持電話暢通,因電話無法接通,導緻無法聯系本人者,後果自負。
(二)體檢
體檢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體檢對象,達不到1︰1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入體檢。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公布。體檢出現不合格或有棄權人員時,按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及考試成績擇優确定拟聘人員,并将拟聘人員名單在新錦程集團(/about/)、新錦程投資控股集團公衆号進行5天公示。
(五)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錄取人員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送錄取人員至用工單位工作。
六、崗位待遇
(一)心理咨詢師和心理督導師崗位待遇分為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兩部分。崗位基本工資标準為大專學曆2200元/人/月、本科學曆2300元/人/月、研究生及以上學曆2400元/人/月(均含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工齡工資标準從連續工作滿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增加100元/人/月的崗位工齡工資。
(二)錄取人員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滿後根據用工單位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用工單位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協商一緻後續簽勞動合同。
(三)按政策規定為員工繳納五項社會保險。
七、監督管理
(一)用人單位負責錄取人員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并對招聘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錄取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以将有關人員退回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并停止撥付相關費用。
1.違反心理熱線服務規程,造成所負責的工作不能正常完成,或不能保證工作質量;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勞動紀律的;
3.洩露服務對象個人信息的;
4.因非系統或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
5.違反意識形态工作有關規定的;
6.其他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
7.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8.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9.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10.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11.無故曠工連續5天或1年内累計曠工15天的;
1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3.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14.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八、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及駐馬店市衛生健康體育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