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檢察院根據上級院要求及編制部門批準,設立十四個内設機構,分别是:辦公室、政治處、偵查監督科、公訴科、反貪污賄賂局、反渎職侵權局、監所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檢察技術科、預防職務犯罪科、法警大隊、監察科、後勤服務中心。
人民檢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法律監督機關。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确定的檢察工作方針和省、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接受汝南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對汝南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